洛阳“8.23”命案告破,男子杀人后潜逃至青海,25年后落网!
河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8月6日发布案件消息,被告人姬某甲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书!
被告人姬某甲,男,1975年出生,汉族,小学文化,农民,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伊川县**镇**村**组,现住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**巷出租屋,群众,非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无前科。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于1996年10月21日经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,于2020年12月18日由伊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。现羁押于伊川县看守所。
经依法审查查明: 1996年8月23日上午,犯罪嫌疑人姬某甲到伊川县**镇**村村民杨某甲家嬉戏,看见被害人姬某乙和杨某乙、杨某丙、杨某甲、姜某甲等人在杨某甲家门洞内玩纸牌。因姬某甲和姬某乙有矛盾,对姬某乙心怀怨恨;于是姬某甲返回家中,拿走一把单刃尖刀,藏在身上,回到到杨某甲家门洞内,趁众人挥刀之机,手持尖刀朝姬某乙的脖颈下方捅刺一刀,导致被害人姬某乙因右锁骨下动脉被纵贯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作案后,姬某甲逃亡至青海省西宁市化名“王某某”继续生活,直至2020年12月9日被西宁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本院认为,被告人姬某甲使用暴力手段非法褫夺被害人生命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显然充份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