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嵩县头条】开车不喝酒!嵩县交警公布一起醉驾案例
酒后驾车
害人害己
改置生命和法律于不顾
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种种所为百害而无一利
2021年10月9日晚上21时许,关口某某驾驶员号牌为豫CG****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建设路行驶时,被在路口执勤的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找到并搜出。经对关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超过醉驾标准,执勤民警立即将关口某某带到医院进行注射采样,并送往洛阳市进行检验,最终检验值为156mg/100ml,等候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。
据关某某交代,自己持有B2驾照,晚上从大张餐馆后门经过,碰到了几个朋友,推脱不掉朋友邀请就喝了两杯白酒,然后就驾驶员车辆往何村乡方向行经,随后被交警查获。关口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员不责任的行为深感十分愧疚。
驾车不饮酒,喝酒不开车,不要抱着有侥幸心理,每位交通参与者要恪守法律法规,要为创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。
嵩县交警警告:
酒精易痉挛神经
使驾驶员反应迟缓
极易导致交通事故
请勿酒后驾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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